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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訊息公告]
115/1/27 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雄鑑輔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說明會活動紀實

發佈人員:特教中心|公告日期:2026/1/28

壹、依據

教育部115年度高雄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增進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鑑定工作業務承辦人員了解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辦理方式與強化鑑定知能,俾利協助與推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事宜。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 時間:115年1月27日(二)09:00-12:10。
  • 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 對象:高雄鑑輔分組、屏東鑑輔分組及臺南鑑輔分組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名額60人。

伍、活動內容

  • 本中心莊筱珍助理與許純蓓助理說明114學年度第2次提報特教鑑定之程序與注意事項,為增進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鑑定工作業務承辦人員了解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辦理方式與強化鑑定之能,俾利協助與推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事宜。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共有62人報名參加、錄取62人、實到61人。
  • 第一堂課說明說明鑑定的作業程序、提報學校作業與鑑定分組學校作業之注意事項:(1)提報時間為上下學期兩梯次辦理。(2)本學期鑑定重要時程:鑑定申請時間為2/12-3/20、書審3/21-3/31、鑑定資料補件4/1-4/10、初步評估4/11-4/19、陳述意見5/5-6/3。而後說明「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報鑑定辦理方式」,涵蓋重要時程、鑑定對象、檢附資料,而「鑑定檢附資料」分為已有身分學生與新鑑定學生。提醒各位老師務必確認學生基本資料無誤,於期限前繳交;有效之鑑定申請書務必請單位主管核章。另外重點提醒輔導員將學生狀況與需求精準敘寫,以利委員評估。接續說明提報鑑定注意事項:(1)撤銷提報作業規定說明。(2)接受鑑定結果與鑑定簽領清冊注意事項,宣導學生應妥善保管,以免遺失。簽領清冊及鑑定證明書後,務必以Email或電話回覆收件情形。(3)陳述意見程序注意事項。(4)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5)鑑定證明已過期之處理方式。(6)申訴方式與流程。(7)特通網重要宣導:可以加入LINE諮詢系統操作問題。最後為鑑定相關疑問釋義:(1)未持有國民身分證之學生提報鑑定注意事項。(2)非特生與放棄特教身分者畢業轉銜。(3)鑑定證明書換發、補發及繳交作業。(4)高中職或國中端特教生鑑定證明書補發重要宣導。(5)衛服部身障證明有效期宣導。(6)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費用減免申請。
  • 第二堂說明「114學年度鑑定優化實施作業」之作業說明、實施流程、實施對象及六類障別優化檢附資料。此外,也說明提報鑑定介面,並宣達特教通報網新功能與注意事項。最後再次宣導「114學年度大專鑑定工作手冊」修正、新增、刪除之處:(1)修正「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優化申請書」及「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申請書」之「有限期限」為「有效期間」,並新增「申請原因」。(2)修正「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基準與研判原則/新鑑定學生繳交資料參考」名稱為「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研判原則/新鑑定學生繳交資料參考」(3)新增已有身分者及優化六類障別學生檢附資料:個別化支持計畫。(4)修正大專校院新鑑定學生疑似鑑定摘要表之魏氏成人智力量表第四版量表分數填寫格式。(5)刪除「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各障礙類別鑑定檢附資料一覽表」中,自閉症之人格、篩檢疾病量表。(6)預告修正學習障礙鑑定基準,並自115年8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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