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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115年度高雄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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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目的:增進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於職場法律常識的認識,以協助並輔導學生預防職場詐騙,以及更了解執行職務不法侵害預防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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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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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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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對象:(人數約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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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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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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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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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時間:115年1月22日(星期四)09:0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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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一律上網報名(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大專特教研習網頁)
https://special.moe.gov.tw/menuLayout/register/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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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時間:上午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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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1月1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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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鍾宛馨、莊筱珍、許純蓓 聯絡電話:07-7172930分機1636、1631、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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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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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當天請準時報到,超過報到截止時間30分鐘以上,不予入場或減扣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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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環保,請研習老師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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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本校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將車輛停至文化中心停車場或改搭其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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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未來不可控之因素(如:講師身體不適、地震、颱風及暴雨……等等)而導致研習需臨時取消,故煩請學員們於活動前一天收取E-mail(您留於通報網之電子信箱)或至本中心首頁(https://ksped.nknu.edu.tw/default.aspx)詳閱最新訊息,以了解是否有因突發事件而需臨時取消研習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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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俗稱武漢肺炎COVID-19)防疫,室內空間可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如出現發燒、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身體不適,請在家休息避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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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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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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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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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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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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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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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與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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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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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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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法律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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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柏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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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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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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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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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遭遇詐騙案件實例
詐騙案件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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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柏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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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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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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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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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生活法律案例解析
-契約與監護宣告、輔助宣告關係
-預防網路犯罪
-交通安全法規及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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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柏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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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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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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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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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法律諮詢服務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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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柏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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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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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 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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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吳柏儀律師
現職:
鳴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家事專科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士林、
新北分會審查委員
臺灣家事法學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