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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花絮 》打造友善校園:合理調整,讓每位學生都能自在學習
打造友善校園:合理調整,讓每位學生都能自在學習

壹、依據

教育部115年度高雄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提升大專校院特教輔導人員對合理調整內涵、原則與法規範之專業知能;提升規劃與執行合理調整措施之實務能力,建構友善學習之環境。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5年10月3日(星期六)09:00-12: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三、對象: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名額60人。

伍、活動內容

  • 本中心蔡明富主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資源教室黃葳庭輔導員及林寶鈺輔導員,擔任講師,本研習旨在提升大專校院特教輔導人員對合理調整內涵、原則與法規範之專業知能;提升規劃與執行合理調整措施之實務能力,建構友善學習之環境。本次研習地點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共有35人報名參加、錄取35人、實到33人。
  • 第一堂課蔡明富主任首先說明合理調整的基本概念與核心原則,強調合理調整適用於各教育階段,並不僅限於課程或考試調整,也包含教材與資訊呈現、學習環境、無障礙設施、輔具與科技、實習、活動及校園生活等面向。合理調整應以學生的個別需求為出發點,透過溝通與協商排除學習及參與上的障礙,同時維持課程、專業及必要能力的核心要求,並非降低標準或無限制放寬要求。學校可由學生、家長、教師或支持人員提出需求,也應主動發現學生可能面臨的障礙,並依需求進行評估,考量調整措施的適切性、有效性及是否造成不成比例或過度負擔。研習亦透過教材呈現、設備使用、遠距學習、英語門檻、實習、專業能力、校舍動線及輔具運用等案例,說明合理調整在實務上的應用,並強調學校應依自身組織架構建立明確的受理窗口、權責分工及處理流程,涵蓋需求提出、評估、協商、決策、通知、執行與追蹤,並完整留下相關紀錄;同時應釐清特教學生與非特教身分但具有支持需求學生的處理方式。合理調整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強調的平等、不歧視及受教權密切相關,學校應透過全方位設計預先降低環境障礙,若仍無法滿足個別需求,再進一步提供適切的合理調整,以保障學生平等參與學習及校園生活的權利。
  • 第二堂由蔡明富主任以及黃葳庭輔導員進行分享,主要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合理調整議題進行說明,包含申請流程、承辦窗口、服務對象及校內權責分工,並強調各校應依自身組織架構與資源狀況建立適合的處理方式,不宜直接套用其他學校的做法。合理調整的評估應考量目的性、相關性、可行性與合法性、比例性及不過度負擔、責任與舉證、替代方案及費用等因素,並以學生本人的實際需求為核心,透過學生、家長、授課教師及相關單位共同討論。研習以腦性麻痺學生為例,說明學生可能在移動、上下樓梯、書寫與考試、電腦操作、生活自理、交通接送及人際互動等方面需要支持,並指出校園環境、教室配置、無障礙設施、體育課場地及課程安排等都可能成為影響學生參與的因素,因此可透過ISP討論學習、生活、移動及人際需求,並與系所、授課教師、總務及相關行政單位協調教室、座位、考試時間、輔具、無障礙動線及其他支持措施。對於助理人員與同儕支持,也應明確界定協助範圍、交接方式及接送安全,不能僅以「大學生應能自行處理」等既定印象判斷學生是否需要協助,而應回到學生的實際能力、需求、環境及個人意願。研習亦提醒,家長提出的需求、教師或行政單位的疑慮均應透過具體資料與溝通協商處理,必要時提出替代方案,而非直接以不可行作為結案理由。後續各校可盤點合理調整的受理窗口與處理流程、檢視學生ISP及支持措施、改善無障礙環境與相關空間、加強跨單位溝通,並建立助理人員服務及接送安全機制,以提升身心障礙學生在學習、生活及校園活動中的參與與安全。
  • 第三堂由蔡明富主任以及林寶鈺輔導員進行分享,透過自閉症大學生案例,協助與會教師了解合理調整的討論方式,並從學生個別需求、課程核心要求、法規規範及替代方案等面向進行評估。案例學生另有癲癇及焦慮相關診斷,對學習方式及自身能力具有明確偏好,案例內容涵蓋手寫作業與電腦操作、課堂中因焦慮等因素離開教室、外系課程學分認列、畢業展覽及團體合作,以及校園生活與人際互動等情形。討論中強調,合理調整不應僅依學生是否「做得到」或「不願意做」判斷,而應釐清學生的實際能力、具體困難、障礙與需求之關聯,以及課程或活動的核心目標與必要要求,並依適用資格、目的性與相關性、可行性及法規符合性、比例原則、資源負擔及替代方案等面向逐項評估。若原申請與課程核心要求或相關規範不符,應具體說明拒絕理由,並在可行範圍內與學生、任課教師及相關單位共同研議替代方案,例如在電腦繪圖課程中,不直接以手繪取代原課程要求,而是提供個別引導,協助學生逐步學習電腦及相關軟體操作;畢業展覽則透過個別展覽方式,在保留作品展出及學習機會的同時降低團體合作上的困難。會中也強調合理調整應透過學生、任課教師、系所、行政及資源/輔導單位共同討論,並注意學生個人資料與障礙資訊的保密,完整留下申請、評估、討論、決議及執行紀錄。後續建議各校建立明確的合理調整受理與審議流程、紀錄機制及教師支持措施,並持續追蹤調整成效,依學生實際狀況適時修正,以兼顧學生的學習與參與機會、課程及專業要求、校園規範與其他學生權益。
  • 第四堂由蔡明富主任、黃葳庭輔導員以及林寶鈺輔導員分享,主要依據教育部合理調整指引,說明未來各級學校應依自身組織架構建立合理調整方案及處理流程,並強調應設置明確的單一受理窗口,讓申請者能快速找到負責單位,避免行政推諉,同時清楚區分負責收件的受理窗口與負責統籌執行的權責單位,申訴則可沿用學校既有申訴管道。合理調整流程主要分為申請與收件、案件評估與對話、追蹤與結案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由受理窗口確認申請資格及事項是否屬於校內服務範圍;第二階段依案件複雜程度進行處理,單純案件可由窗口協調任課教師或相關單位後辦理,複雜或具爭議的案件則召集相關行政單位、申請者及必要之外部專業人員進行個案討論,若無法同意原申請,也應提出合理的替代方案;第三階段則持續追蹤調整措施的執行情形,完成紀錄並提供申訴管道。會中另提出學務處受理及資源教室(特教中心)受理兩種流程草案,並分享部分學校由教務處或主任秘書等單位統籌的不同實務經驗,顯示各校應依自身行政架構、業務性質及跨單位協調能力選擇適合的運作模式。無論採取何種流程,合理調整的評估與裁定均應依據目的性、相關性、可行性、比例性及不過度負擔等原則進行,避免僅以主觀意願作成決定。後續將依教育部指引及流程草案,由各校參考自身行政架構與實際運作情形,分組討論並研擬適合各校的合理調整受理窗口及處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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