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15年度高雄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增進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鑑定工作業務承辦人員了解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辦理方式與強化鑑定知能,俾利協助與推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事宜。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5年8月11日(二)09:00-12: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十樓國際會議廳
三、對象:高雄鑑輔分組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合計50人。每校應至少指派1人出席,指派人員應以辦理115學年度第1梯次大專身心障礙學生提報鑑定作業者作為考量。
伍、活動內容
一、本中心許純蓓助理與莊筱珍助理說明115學年度第1次提報特教鑑定之程序與注意事項,為增進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鑑定工作業務承辦人員了解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辦理方式與強化鑑定之能,俾利協助與推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事宜。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10樓國際會議廳,共有54人報名參加、錄取53人、實到54人。
二、第一堂課說明說明鑑定的作業程序、提報學校作業與鑑定分組學校作業之注意事項:(1)提報時間為上下學期兩梯次辦理。(2)本學期鑑定重要時程:鑑定申請時間為8/24-9/29、書審9/30-10/8、鑑定資料補件10/9-10/20、初步評估10/21-11/6、陳述意見12/1-12/31。而後說明「115學年度第1學期提報鑑定辦理方式」,涵蓋重要時程、鑑定對象、檢附資料,並請大家留意「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研判原則/新鑑定學生繳交資料參考」表中的身體病弱、學習障礙及多重障礙,法規修訂有進行更新。而「鑑定檢附資料」分為已有身分學生與新鑑定學生。提醒各位老師務必確認學生基本資料無誤,於期限前繳交;有效之鑑定申請書務必請單位主管核章。另外重點提醒輔導員於綜合評估報告將學生狀況與需求精準敘寫,以利委員評估。
三、第二堂接續說明提報鑑定注意事項:(1)撤銷提報作業規定說明。(2)接受鑑定結果與鑑定簽領清冊注意事項,宣導學生應妥善保管,以免遺失。簽領清冊及鑑定證明書後,務必以Email或電話回覆收件情形。(3)陳述意見程序注意事項。(4)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5)鑑定證明已過期之處理方式。(6)申訴方式與流程。(7)特通網重要宣導:可以加入LINE諮詢系統操作問題。最後為鑑定相關疑問釋義:(1)未持有國民身分證之學生提報鑑定注意事項。(2)非特生與放棄特教身分者畢業轉銜。(3)鑑定證明書換發、補發及繳交作業。(4)高中職或國中端特教生鑑定證明書補發重要宣導。(5)衛服部身障證明有效期宣導。(6)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費用減免申請。說明「115學年度鑑定優化實施作業」之作業說明、實施流程、實施對象及六類障別優化檢附資料。此外,也說明提報鑑定介面,並宣達特教通報網新功能與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