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15年度高雄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提升資源教室輔導員對肢體障礙及腦性麻痺學生之身心特性及教育需求認識。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5年2月3日(星期二)09:00-12: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三、對象: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名額60人。
伍、 活動內容
一、本中心蔡明富主任邀請國立臺東大學特殊教育中心陳志軒主任擔任講座,目的在提升資源教室輔導員對肢體障礙及腦性麻痺學生之身心特性及教育需求認識。本次研習地點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共有60人報名參加、錄取61人、實到58人。
二、第一堂課程由志軒主任主講「特殊教育族群的鑑定」。陳主任說明特教生之鑑定、安置、重新安置及輔導皆由「鑑輔會」辦理,自民國102年起,腦性麻痺已由肢體障礙類別中獨立出來。主任強調,障礙狀態具變動性,因此學生在跨越教育階段時需重新鑑定,在鑑定原則上,特教鑑定以「教育需求」為核心,採多元評量方式評估障礙對學習的影響,在過程中需考量標準化工具的測量標準誤,提供彈性且合理的調整,並落實教育需求評估以提供精確的相關服務。此外,陳主任特別介紹身權法與特教法的基準差異:衛福部採用 ICF(國際功能分類系統),而特教體系則專注於學習需求。因此,持有身障證明者不一定具備特教身分,反之亦然。針對肢體障礙,主任說明其定義為因神經肌肉或肌肉骨骼系統受損,導致功能障礙進而影響學校參與或學習者。現場透過鑑定向度表及實際影像,詳細解說關節活動、肌力、肌張力及四肢結構的表現。最後,主任介紹了神經肌肉障礙、脊髓損傷、成骨不全症等疾病,並透過影片展示「神經肌肉病變」患者在肌肉無力、張力低下與萎縮等症狀下的生活實況,強調科技輔具與支持服務對其教育參與的重要性。
三、第二堂課陳主任延續了疾病案例的探討,首先透過影片介紹神經管缺陷中的脊柱裂現象,並詳細說明其醫療處理與預後評估。針對臂神經叢受損患者,主任強調了神經復健中肌肉訓練與電刺激的重要性;而在脊椎損傷的臨床實例中,則展現了輔助科技的力量,說明患者如何從全然臥床,進步到能運用眼控滑鼠操作電腦,主任特別提醒,肢體障礙學生的預後發展與醫療處置,必須在專科醫師的診斷基礎上進行專業評估。在鑑定實務方面,主任詳述了修正後的肢體障礙鑑定內容,定義其為上肢、下肢、軀幹或平衡機能之損傷,且足以影響學習活動參與者,須經專科醫師診斷,區分為先天性功能障礙或因疾病、意外導致之長期持續性障礙。鑑定過程則依賴專業團隊的整合,成員包含專科醫生、特教評估人員及物理、職能治療師等。鑑定焦點除了醫學檢查,更著重於特殊教育需求,如課程與評量的調整、無障礙環境、輔助科技及相關專業服務的介入。最後,提到腦性麻痺學生,主任指出這是一類因腦部早期發育受損導致的非進行性障礙,主要影響動作與姿勢,且常伴隨視聽覺、認知、語言或行為等多重困難,因其高度的異質性與不同的嚴重程度,在教學與輔導上需更具個別化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