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15年度高雄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貳、目的
增進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於職場法律常識的認識,以協助並輔導學生預防職場詐騙,以及更了解 執行職務不法侵害預防知能。
參、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5年1月22日(星期四)09:00-16: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十樓國際會議廳
三、對象: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名額60人。
伍、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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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1月22日辦理「生活法律與實務應用—職場法律知識預防詐騙」研習,本中心鳴謙法律事務所吳柏儀律師擔任講師,本研習旨增進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於職場法律常識的認識,以協助並輔導學生預防職場詐騙,以及更了解執行職務不法侵害預防知能。本次研習地點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十樓國際會議廳,共有65人報名參加、錄取64、實到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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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堂課由吳柏儀律師分享「生活法律與實務應用職場法律知能」。首先強調入職前勞工應確認五大保險保障: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及健康保險;關於「僱傭」與「承攬」的區分,無法從合約的名稱判斷,而是取決於工作實質內容。試用期並非法律空窗期,若雇主在期間內欲解僱勞工,仍須符合法定事由並支付資遣費。律師提醒即便公司僱用人數未滿5人,雇主仍有義務為員工投保就保、職災保、提繳勞退並辦理健保。律師補充,許多民眾會詢問AI法律相關問題,但AI提供的資訊往往錯誤百出,因此需擬訂法律正式文件,務必諮詢專業律師。在職期間的權益維護方面,加班費的計算應核實並可善用官方試算工具;「職場霸凌」與「合理督導」的界線在是否為改進工作表現的必要手段。職場性騷擾防治是近年備受關注的議題,雇主保障員工在安全環境下工作,並提及法定假期等權利。當面臨離職爭議時,需釐清勞基法第11條資遣、第12條解僱與第14條勞工主動終止的差異。離職後有兩大保障:失業給付與競業禁止條款,後者需符合保護正當營業利益與提供合理補償等才具效力。最後律師提出一些實務上的問題與在場輔導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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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堂課吳柏儀律師說明「生活法律與實務應用詐騙案件實例與因應措施」,首先明確指出,詐欺的定義與構成要件與法律責任。詐騙集團的組織分工有多種角色,都需承擔嚴重的法律責任。律師分享一些實際案例,期望輔導員們提醒學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勿為了賺快錢成了詐騙集團的一份子。隨著詐騙手法不斷進化,政府陸續修正並施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法規,顯著加重了高額財損詐欺的刑責。即便只是提供個人帳戶供洗錢使用的「人頭帳戶」,亦會構成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罪。實務判決指出,若當事人主觀上能預見帳戶可能被用於不法用途而仍提供,即具備不確定故意,難逃法律追緝。目前常見的詐騙類型五花八門,律師著重解說了博弈、感情、訊息攀談等類型,宣導網路交友務必查證對方身分是否屬實,且不輕易交出銀行帳密等個資。近年詐騙集團使用深偽技術,其識別技巧包含:觀察臉部以外的地方、要求對方做出不同姿勢觀察是否有模糊不自然的地方。最後分享數個案例,分析不同的詐騙手法與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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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堂課由吳柏儀律師分享「生活法律與實務應用」,律師首先從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行為能力」談起,吳律師解釋法律將人分為完全、限制與無行為能力三種,並詳細介紹了「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的差異,並說明聲請監護宣告的注意事項及需準備的資料。監護戶宣告是由監護人代行全部法律行為;而輔助宣告則是需要輔助人協助處理及同意重大事務。接著,律師提到了現在非常普遍的網路犯罪問題、常涉及的法律,律師也說明各種可能觸法的行為。律師特別說明在法律上文字的不實傳播等行為較口述的傳播更為嚴重。接著分享許多實際案例,針對學生常遇到的帳號被盜,律師建議輔導員可以協助學生報案、保存證據及指導改密碼與帳號保護技巧;網路霸凌的部分,輔導員除了協助學生報案、保存證據,也可幫學生建立同理心教育及提供求助管道。最後,律師聚焦在交通事故上,常見的肇事原因包含右轉彎未依規定、未保持安全距離等。律師提醒,發生事故時要留在現場並報警,後續可以向警察局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或向政府機關聲請車禍鑑定,來釐清責任歸屬。律師特別說明驗傷需於24小時內會比較有效。律師也分享實際案例及說明肇事逃逸的定義及代價。律師期許校園中的輔導人員在學生遇到法律危機時,能發揮安撫情緒並記錄經過的角色,並適時提供法律扶助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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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堂課律師分享「多元法律資源」,首先介紹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簡稱法扶),這是一個專門幫助經濟弱勢族群解決法律困境及保障訴訟權的組織,並補充說明國民法官的運作機制。律師接著解說法扶提供的服務包含法律諮詢、申請法扶律師、檢警專案。法律諮詢除了現場,也能透過電話或是視訊。律師列出電話法律諮詢的專線,並建議輔導員可以撥打助人工作者電話法律諮詢專線,也比較容易接通。除了諮詢,若真的需要打官司、進行調解或是寫訴狀,法扶也會在審核申請人的背景狀況與案情後,指派合適的律師提供協助。律師補充法院有訴訟輔導科,民眾可以去諮詢或觀看正式文件的填寫範本。公益律師除了法扶,還有公設律師及義務律師。吳律師也提到,針對原住民、勞工或身心障礙者,法扶與各政府部會合作設有專案,這些專案的審查標準會放寬,讓這些特定族群在尋求法律救助時更有保障。接下來吳律師說明「檢警專案陪同」服務,如果民眾面臨緊急的偵訊情況,可以撥打24小時專線,申請律師到場陪同。吳律師也舉實例輔助說明偵訊的流程。吳律師也分享並回應法律諮詢常見的迷思。最後,吳律師也分享了提升法律諮詢效率的小撇步,建議民眾在見律師前先整理好事件發生的時間線並帶齊證物。比起問律師「我會不會贏」,更應該詢問「目前的證據對我有利嗎」或是「下一步該怎麼做」,這樣才能獲得最有實質幫助的建議,講座尾聲吳律師與現場與會來賓進行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