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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花絮 》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雄鑑輔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說明會
114學年度第1學期高雄鑑輔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說明會

壹、依據

教育部114年1月2日臺教學(四)第1130134706號函辦理。

貳、目的

增進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鑑定工作業務承辦人員了解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辦理方式與強化鑑定知能,俾利協助與推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事宜。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 時間:114年8月12日(二)09:00-11:00。
  • 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活動中心二樓演講廳。
  • 對象:高雄鑑輔分組、屏東鑑輔分組及臺南鑑輔分組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名額60人。

伍、活動內容

  • 本中心蔡明富主任邀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莊筱珍助理與許純蓓助理說明114學年度第1次提報特教鑑定之程序與注意事項,為增進分組大專校院身心障礙鑑定工作業務承辦人員了解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辦理方式與強化鑑定之能,俾利協助與推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事宜。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活動中心二樓演講廳,共有53人報名參加、錄取53人、實到57人。
  • 第一堂課由莊筱珍助理說明鑑定的作業程序、提報學校作業與鑑定分組學校作業之注意事項:(1)取消函送分組提報公文。(2)114年8月1日起依據「特殊教育幼兒鑑定辦法」。(3)情緒行為障礙適用期間以2年內為原則,得視學生情況核定2至4年。(4)鑑定證明取消開立「一學期」之試用期間。(5)今年鑑定申請時間為8月25號到9月28號。(6)說明書審結果公告樣態。接下來為「114學年度第1學期提報鑑定辦理方式說明」:(1)鑑定工作重要時程。(2)鑑定對象說明。(3)鑑定檢附資料,而「鑑定檢附資料」分為已有身分學生與新鑑定學生。提醒各位老師務必確認學生基本資料無誤,於期限前繳交;有效之鑑定申請書務必請單位主管核章。另外重點提醒輔導員將學生狀況與需求精準陳述,以利委員評估。接續說明(1)撤銷提報作業規定說明。(2)接受鑑定結果與鑑定簽領清冊注意事項,宣導學生應妥善保管,以免遺失。簽領清冊及鑑定證明書後,務必以Email或電話回覆收件情形。(3)陳述意見程序注意事項。(4)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5)鑑定證明已過期之處理方式。(6)申訴方式與流程。(7)特通網重要宣導:可以加入LINE諮詢系統操作問題。最後為鑑定相關疑問釋義:(1)未持有國民身分證之學生提報鑑定注意事項。(2)非特生與放棄特教身分者畢業轉銜。(3)鑑定證明書換發、補發及繳交作業。(4)高中職或國中端特教生鑑定證明書補發重要宣導。(5)衛服部身障證明有效期宣導。(6)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費用減免申請。(7)再次提報者鑑定事項。
  • 第二堂說明「114學年度鑑定優化實施作業」之作業說明、實施流程、實施對象及六類障別優化檢附資料。接續說明「114學年度大專鑑定工作手冊修正項目說明」:(1)檢附資料重要修正。(2)部分障礙類別鑑定基準規定修正。(3)各障礙類別具體操作性定義提醒。接著看到鑑定工作手冊,逐條檢視「大專校院新鑑定障礙鑑定摘要表」修正項目。最後說明提報鑑定介面,並宣達系統新功能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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