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14年1月2日臺教學(四)第1130134706號函辦理。
貳、目的
增進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身心障礙者就業市場現況與趨勢的認識,強化對相關服務資源的掌握,並宣導特殊教育學生生涯就業轉銜相關法規與業務。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4年3月10日(星期一)09:00-16: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三、對象: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名額60人。
伍、活動內容
一、本中心蔡明富主任邀請「不是你的錯工作室」負責人,職業重建領域就服督導黃士柏督導及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洪詩婷專員,本研習旨在協助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員瞭解身障者就業服務獨特性,以及身障生轉涯輔導相關法規宣導,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更好的支持。本次研習共有60人報名參加、錄取58人、實到45人。
二、第一堂課黃士柏督導講解「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資源及服務獨特性,以及雇主怎麼看待勞政資源的進駐」。黃士柏督導首先以Slido互動式收集各輔導員期望討論問題並探討引導各校輔導員探索身障生對於職涯發展是屬於就業思維還是職涯思維;並邀請輔導老師內觀直視自己的就業觀點再進一步去同理思考學生真正追求的未來職涯發展。針對15歲以上的身障者就業勞動狀況調查統計結果:(1)已就業者,就業困難的原因有工作時間與內容不合適自己(13.9%)/ 非長期穩定性(9.1%)/ 遭遇不公平待遇(7.9%);(2)未就業者的困難原因有高齡 / 沒有合適性/ 工時超過負荷;(3)就業角色期待有自行創業(10%)/ 希望受人雇用(90%)/ 希望非典型工作類型(90%X32%)。黃士柏督導詢問輔導師與外企建教合作的狀況,以及如何協商外企以及學生兩端之間的期待及目標工作執行。另外說明就業服務的相關資源,職訓課、支持性就業、庇護性就業以及過渡性就業各單位資源提供,輔導師可透過各縣市職管員去聯繫各就業企業。
三、第二堂課黃士柏督導請各輔導師檢測自己職涯發展六角形為傳統型/社會型/企業型/實際型/研究型/藝術型何種類別,以利協助輔導員觀察分析學生職涯合適性型態。輔導師如何挖出學生的興趣所在,並有效發揮在其工作中以及探索能力、人格及價值觀。最終提醒各輔導老師審思工作目標是輔導學生真正所需,是否調整協商及輔導的合適性,深入了解身障生就業規劃還是生活型態規劃,引導學生探索及嘗試,而並非完全照本宣科以達到考績的程序而已;若各校的資源單位及各輔導老師可讓各身障生感受為安心所處,協助創造生活體驗,可說是非常成功的任務輔導。最後30分鐘的時間,分組討論「對輔導員而言,你覺得可以幫學生在做些什麼? 」,再由各組派一人代表分享結論。最後課程結束以建議輔導員可以深入探索身障生,(1)覺察需求、(2)自我評估、(3)辨識職業、(4)蒐集資訊、(5)初步選擇、(6)學習進修、(7)探詢職缺。
四、第三堂課洪詩婷專員說明「(1)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轉銜輔導相關法規與業務宣導,(2)全國各分區特殊生轉銜輔導分享」。洪專員提及說明目前《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個案轉銜服務資料通報注意事項》正處刻正及修正當中。特殊教育法實施細則其中第12條,針對身障生個別特性及需求,訂定個別化支持計畫,其他第三事項「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未來將轉到轉銜實施辦法內。另外《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其修正重點,(1)修訂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生畢業前一年,學校得依學生就業需求,適時轉介勞工主管機關;(2) 增訂「無障礙環境設施設備需求」;(3) 修正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用語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第一年辦理職能評估;(4)增訂技職校院學生於畢業前二年,學校應依學生需求,結合勞工主管機關及各類資源。
五、第四堂課洪專員說明身障生轉銜與追蹤分為大三方向及如何使用SEN通報網,於系統上執行並追蹤身障生轉銜狀態。: (1)新生轉銜;(2)離校轉銜;(3)轉銜追蹤。系統資料填報後,目前系統設定關係是無法倒回修改。教育系統端填報的資訊,會傳達到勞政系統- 職業重建服務資訊管理系統以及社政系統-身心障礙生涯轉銜平台。自110年起另外針對未具ICF身障生,在系統端只要勾選就業需求,在各公立就業服務站即可開啟接案輔導就業流程。接下來,分享逢甲大學、醒吾科大、樹德科大校院身障生轉銜輔導的推動情形;佛光大學及屏東大學學校職涯輔導辦理特色解說。身障生職涯輔導補助計畫申請作業目的: (1)透過跨單位支持服務模式整合校內外資源結合既有職涯規畫輔導機制,分為職涯試探,職能養成,職場學習及就業轉銜等階段;(2)計畫人力,可每校補助一名職涯輔導轉銜人力為原則,(3)該經費補助最高比例為90% (學校自籌比例至少10%、優先補助身障生70人以上之學校),(4)申請期限及申請文件;(5)校內外資源計畫撰寫內容;及(6)經費申請表填寫說明。另可請洽高師大彙整編制的工具書,「特教工作」、「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轉銜輔導及服務」。洪專員最後結語,轉銜輔導工作室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邁入社會的最後一哩路,除了發掘學生優勢能力,也協助學生能夠利用在學期間做好就業相關的生涯規畫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