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花絮 》113年全國大專新進資教人員工作研習-綜合座談
113年全國大專新進資教人員工作研習-綜合座談

一、日期:113年8月27日

二、時間:15:40-16:10

三、地點:臺中市西區健行路1049號(金典酒店)-13樓金典廳

四、活動內容:

  1. 綜合座談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蔡明富主任主持,邀請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許文溱專委和謝昌運科長,以及東海大學資源教室吳惠慈輔導員、靜宜大學諮商暨健康中心葉淑文社工師、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資源教室劉容孜輔導員、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資源教室黃資雲輔導員共同參與,提出在工作上的兩難問題,由資深輔導員分享實務經驗與解決策略。
  2. 蔡明富主任首先表示本次座談主題為回應本次研習學員-慈濟科技大學何輔導員提出之問題:「若學生對未來無方向規劃且跟不上課程進度的情況下,學校是否該建議學生休學投入職場?」邀請台上資深輔導員依據此議題給予回應與建議。
  3. 靜宜大學諮商暨健康中心葉淑文社工師首先針對議題回應校方在學生跟不上進度時應先確認是否有其他的協助管道,例如確認學生能力是否在本科系以外的領域,校方可協助學生規劃轉系或轉校,或是站在學生未來發展角度衡量目前學生面臨的限制與困難來規劃提升學生能力、或甚至可嘗試開發學生新的能力;休學或退學雖為選項但不應從校方角度提出,需要與學生及家屬進行深度的討論,仔細評估學生的限制及困擾,以免未來面臨複雜的申訴問題。。
  4. 東吳大學資源教室吳惠慈輔導員接著回應此議題,表示在遇到學生出現無法跟上系上課程進度也對該專業領域沒有熱忱的情況下,輔導員優先需要考慮的不應是休學,而是去了解學生為何在這種情況下依舊選擇待在學校的原因,因此在此情況下,是否休學不應是重點,重點應放在和學生討論若休學後有哪些選項,在有選擇的情況下,學生也較能夠進行分析及選擇。
  5. 蔡明富主任亦認同葉淑文社工師與吳惠慈輔導員的論點,表示校方不應輕易提出休學或退學的建議,因容易引起學生家長的不滿,資源教室的職輔輔導員應持續追蹤學生動向,同時應在協助學生的過程中持續蒐集相關資源與輔導。
  6.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資源教室劉容孜輔導員亦表示若學生學業表現不佳的情況,應先確認原因是否為學生學習能力或動機不足,若為動機問題,輔導員可先從學生選擇科系的初衷進行輔導;若是能力問題,則需視學生情況提供支持性服務,針對校方不應主動提出休學建議亦表達新的考量,說明若學生在對未來沒有規劃的情況下進行休學,沒有方向導致焦慮的情形,並分享先前有憂鬱症學生休學期間因焦慮導致病情加重的情況,因此即便是學生主動提出休學,也應協助其未來規劃,例如與輔導中心合作輔導策略。
  7. 許文溱專門委員亦提出在分組討論中,有學員分享輔導個案為研究生但無法獨力完成課業,要求資源教室協助其完成學業造成輔導員困擾;蔡明富主任針對此議題亦分享先前認識有一名智能障礙學生就讀電機研究所,也有無法獨力完成學業的情況,並引導其他輔導員針對此困境給予建議。
  8. 東海大學資源教室吳惠慈輔導員針對此議題,回應在依照學生障別判定學生是否能力不足前,應先確定障別判定的原因;若確實因學生能力不足無法獨力完成課業,則須和學生說明資源教室提供的服務與限制。
  9. 靜宜大學諮商暨健康中心葉淑文社工師對於無法獨立完成課業的學生亦提供輔導經驗分享,表示先前輔導個案為情緒行為障礙研究生,因病情無法獨力完成實驗,則在此情況下建議可和該課堂老師討論學生應具備的專業知識、需完成的學習內容與深度,並以此為前提協助申請助理人員代為進行實驗,讓學生得以順利完成學業;但由於此生情況特殊,於學生畢業前夕校方亦應和學生及其家長說明未來就職上也可能會因學生特殊情況無法在該專業領域順利就職,讓家長充分了解學生的情況。
  10. 蔡明富主任感謝輔導員的分享與建議進行總結,表示資源教室能夠提供的服務可歸類為四大向度指標的調整:內容、歷程、環境和結果,同時若學生有特殊需求時,除了提供相應的協助外也應該注意比例原則,不應無限上綱服務內容,並無論提供那些調整均應經過開會充分討論,盡量完整收集學生資訊後再來進行調整。
  11. 劉容孜輔導員對本次研習成果及即延長討論環節的時間表達肯定,並對研習場地與餐點安排高度讚賞,同時推廣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工作手冊,是根據輔導員實際需求撰寫而成,推薦新進人員可以參閱。
  12. 許文溱專門委員感謝蔡明富主任及高師大特教中心承辦本次活動,並肯定新進人員的參與,亦謝謝所有編撰本次活動教材的資深輔導員對本次研習的付出與貢獻。
相關檔案
Image_0
 
Image_1
 
Image_2
 
Image_3
 
Image_4
 
Image_5
 
Image_6
 
Image_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