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國大專新進資教人員工作研習-工作分享(二)
一、日期:113年8月27日
二、時間:10:30-12:00
三、地點:台中市西區健行路1049號(台中金典酒店)-金典廳
四、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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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場次為大專院校特殊教育工作分享(二):學生學習與支持,共分成兩部份進行,分別由靜宜大學葉淑文社工師與致理科技大學黃筱喬輔導員分享處理相關特殊教育大學生的經驗,包含如何提供支持及相關資源介入下所需注意的事項,希望新進輔導人員能夠熟悉手冊中提到的工作項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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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葉淑文社工師首先談到如何幫助學生度過難關、提供支持,提及義務承擔人在調整的過程中,要能夠提供學生必要且適當的支持協助,合理調整其中兩個概念為合理性與過度或不當負擔,接著分享小故事帶出需發現學生的隱性障礙,並在服務範疇內適當協助,注意不要越過法律界線。談及曾經有學生家長要求老師做出考試重點的精美筆記供學生進行考試複習,反思學生學習的責任目標,並強調高等教育是培育專業人才,輔導人員可以運用多種策略達成目標,而其中支持及補充的策略優先性大於替代性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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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葉淑文社工師表示在個別化支持計畫上,應思考學生本位,老師們在開會的過程中應彼此達到合作,輔導人員須檢視服務功能,主管則應盡責督導,一起了解學生的需求,統合相關資源讓學生達到每學期的目標。而在需求評估方面,鼓勵大家遇到不懂的問題時,應勇於禮貌發問,舉例觀察能發現學生新的面向或優勢能力,藉由高中前IEP開會資料也能了解學生情形,例如:能與會的家長、學生考試的需求和習慣等,但葉淑文社工師強調不應被先入為主、刻板印象限制,應對學生重新了解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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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談到學習支持策略,葉淑文社工師先調查與會者是否曾在空車上讓座給全盲學生?並分享帶視障學生搭公車的故事:「全盲的學生搭公車被讓座,老師問他有需要嗎?學生回答被禮讓不好意思拒絕,公車司機廣播請求主動讓位,但視障學生覺得不用坐。」提出疑問是否有讓座的需要,認為多花一些時間了解想要身心障礙學生想要服務的動機,判斷是否為必要,特教生反而常被忽略常態上的需要,輔導人員應保護學生權益並幫助其累積經驗,同時也訓練學生用不同的方式解決問題,增進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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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葉淑文社工師談起全國大專院校新進輔導人員手冊,提醒個別化支持計畫要記得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可以滾動式修正,保持一些彈性,提供服務幫助學生達到標準,並非免除,強調課業協助的提供不是取代學習責任,鼓勵新進輔導人員多花時間閱讀手冊,並了解各校規定及辦法,不要害怕衝突,做好自己的準備,透過研習充實精進自己,並尊重個別差異,向足夠經驗的同仁多問多聽,清楚自己的權責,歡迎大家成為特教輔導人員大家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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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理科技大學黃筱喬輔導員帶領新進人員導讀手冊中學習支持的部分,分成四個重點進行說明:輔具、轉銜追蹤、住宿支持、獎補助金,統整以下說明:(1)輔具:首先提及三大輔具中心分別為負責肢障為主的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負責視障為主的淡江大學及負責聽語障為主的高雄師範大學,並提及輔具資源以學習需求為主、僅供用於大專階段,而輔導人員應注意申請時的規範,像是聽語障的檢查需預約、個人輔具(電子耳、助聽器)不提供借用,輔具中心會定期發函至各校,每學期派人視察、協助維護處理。(2)轉銜與追蹤:黃筱喬輔導員說明新生轉銜(六月至九月)時應辦理座談會說明、了解學生前教育階段的支持服務情形,並經由通報網確認報到,而在離校前一學期(大四上學期)需開轉銜會議(九月至十二月),並進行離校前轉銜通報(三月至七月)、填寫轉銜表,離校後追蹤六個月(十二月以前)通報分類(就業、休養、待業、就學、職訓),務必在通報前確認聯絡資料使否更改(五月至八月)。(3)住宿支持:特教學生不等於保障宿舍床位,回歸各校住宿辦法,依學生狀況安排床位,提供無障礙設施,要求學生遵從校規,讓學生養成明確的行為規範。(4)獎補助金:獎補助金辦法處於新制舊制交替期間,學生需在學且具有特教學生鑑定證明,就學期間申領次數不得超過其休業年限(大學四年四次),大五延畢但未領滿四次可領,111學年度後入學之特教生採用新制,看學制及入學年度判斷用新制還是舊制,跨學年度成績無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