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13年1月5日臺教學(四)第1120130640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協助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認識與瞭解自我決策與自我權益倡導對特殊教育學生的重要性。
二、藉由特殊教育學生自身經歷之分享,增進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特教生有更深入的認識,以期能引導特殊生瞭解自身權益,落實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3年3月14日(星期四)9:00-16: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三、對象: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
伍、活動內容
一、3月14日辦理「特殊教育學生自我權益倡導」研習,本中心蔡明富主任邀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錡寶香教授、正修科技大學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洪瑛涓輔導員及陳同學,以及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資源教室林寶鈺輔導員及許同學擔任講師,旨在協助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認識與瞭解自我決策與自我權益倡導對特殊教育學生的重要性,並藉由特殊教育學生自身經歷之分享,增進大專院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特教生有更深入的認識,以期能引導特殊生瞭解自身權益,落實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本次研習地點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共有40人報名參加、錄取40人、實到38人。
二、第一堂課錡寶香教授先透過自己的案例說明「自我倡導」的意涵與重要性,接著說明自我倡導的定義:個體可以有效溝通/協商/磋商或維護個人權益、期望與需求之能力,並期待學生能使用自我倡議來成為社會的完整參與者。自我倡導的內涵包括權利與責任,重視現況與需求,進而成為一種生活模式,融入整個社會,也鼓勵學生挺身而出為己為他人為群體發聲,鼓起勇氣面對具挑戰性的情境。自我倡導的價值包含可以與社會中的其他人一樣擁有相同的機會,並挺身而出為己發聲,管理掌控自己的人生,期待學生能做到自我決定與採取行動。接著錡寶香教授介紹CRPD在自我倡導上的實踐與體現,認為其是必要的行動,引導學生成為自我倡導者,進而成為社會的一份子。
三、第二堂課錡寶香教授說明自我決策的意涵與重要性,自我決策的定義是個體態度與能力的結合,用以引導個體設定自身目標並以自己的力量達成目標,綺教授表示自我倡導與自我決策的能力是與個人的幸福感具有密切關係,並介紹了自我決策模式以及所涉及的能力:獨立自主、自我調整、心理賦能與自我實現。除了自我決策外,錡寶香教授也提到人生教練的幫助,為學生尋找一位人生教練可幫助學生釐清個人人生的問題以外,也可以協助規劃和管理個體的生活,並陪伴監督。
四、第三堂課由洪瑛涓輔導員先說明CRPD聯合國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賦予學生自我倡議的權利,再透過實際輔導過的學生經驗說明如何引導學生自我發聲,鼓勵學生說出自己的想法並經過討論達到自我倡議。接著說明正修科技大學圓夢社會計畫的內容,主要是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一個發展自己優勢的舞台,先尋找想參與計畫的學生組成團隊,再經由與輔導員和師長共同討論後決定計畫內容,讓學生能透過專長深入社區回饋社會。接著由陳同學分享圓夢社會服務計畫-麥包改照計畫的計畫過程,團隊由視覺傳達專業的學生發揮專長從瞭解業主需求與意念到設計發想品牌形象,結合烘焙坊的特色,設計相關主視覺及商品包裝並分享其中的設計理念,團隊最終達到推廣品牌促進行銷之成果。
五、第四堂課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林寶鈺輔導員和許家同學分享,身為中途全盲視障者,也提到如何面對人生的重大轉變,同時帶領老師們思考如何應對。「因為看不見,需要被看見」提到資源的盤點、陪同者的交陪、展演場地的現身、找到自己創作/藝術倡議的方向,利用先前的經驗補足生理的限制,擁有好的陪同者以及熟悉資源是非常重要的。透過非視覺的觀賞者角度書寫觀展評論,也開始思考自身可以創作的方向,非視覺導覽讓觀眾戴上眼罩,導覽員進行解說並進行角色交換,引導觀眾連結作品。非視覺導覽的準備必須熟悉場館以及作品動線規劃,思考如何切入輔具使用連結與作品的關係,以及明盲的腳色交換與交流,也分享非視覺導覽的相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