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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花絮 》必初6:特殊教育經費申請、核銷與使用規範
必初6:特殊教育經費申請、核銷與使用規範

壹、依據

教育部113年1月5日臺教學(四)第1120130640號函辦理。 

貳、目的

透過本研習強化資源教室輔導員對特殊教育經費申請、核銷與使用規範等行政業務之瞭解。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3年1月16日(星期二)09:00-12: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三、對象: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名額60人。

伍、活動內容

  • 由本中心蔡明富主任邀請正修科技大學的洪瑛涓輔導員分享特殊教育經費申請與核銷,以及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的吳明杰業務專員分享特殊教育經費申請與使用規範,旨在強化資源教室輔導員對特殊教育經費申請、核銷與使用規範等行政業務之瞭解。地點:本校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共有75人報名參加、錄取75人、實到75人。
  • 上午第一節課由正修科技大學的洪瑛涓輔導員分享「特殊教育經費申請與核銷」,分為申請經費、經費核銷/執行與結案/計畫結報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的申請經費,先介紹了法源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以及《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再詳細說明申請經費的「補助項目及基準」、「申請程序與期間」、「申請文件」、「經費請撥作業」;第二部分的經費核銷/執行,洪瑛涓輔導員以正修科技大學為例說明核銷執行的概念,並細分為六個項目:人事費(輔導人員費)、交通費、資本門(行政事務及教學設備費—電腦及周邊設備)、業務費(助理人員—協助同學/學伴/工讀的薪資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業務費(教材與耗材費—學習輔具、電腦周邊、教材、圖書…)、業務費(會報—鐘點費、膳食費…/雜支—保險費、文具用品……)來說明,並提醒如經費需變更(流用)的注意事項;第三部分的結案/計畫結報,依照法規說明「按比率繳回」以及各項結案文件,含經費核定表、收支結算表、成果摘要表、支票等等。最後提醒大家經費執行對教育部與對學校端的相關時程。
  • 第二節課由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的吳明杰業務專員分享「特殊教育經費申請與使用規範」。首先提醒大家法規是經費使用的基礎,並提醒大家ISP的重要性,申請經費的開始就是ISP。接下來說明年度經費的項目,分為:人員類、服務類、資本門、免自籌。「人員費」又含輔導人員費、助理人員服務費;「服務類」含教材/耗材費、課業輔導鐘點費、學生輔導活動費、會報經費與雜支;「資本門」含資源教室開辦費、資源教室行政事務及教學設備費、特教資源中心開辦費、特教資源中心行政事務及教學設備費;「免自籌」含招生經費、無法自行上下學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關於作業流程,含申請流程與結案流程。申請流程分為「常續年度經費」與「專案經費」;結案流程則分為「系統作業」與「紙本作業」。接下來詳細說明教育部補(捐)助經費收支結算表(指定項目)的填寫注意事項,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有不同的情況。最後說明經費支用的通則以及注意事項,包括如何評估提供給學生適當的服務、如有需要雜支餘額可流入業務費但業務費餘額不可流入雜支、務必留意相關法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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