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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花絮 》必初1:身心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概論研習
必初1:身心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概論研習

壹、依據

 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學(四)第1122800524號函辦理。

貳、目的

希望藉由本次研習課程之講授,提升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對學習障礙學生的輔導知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三、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特殊教育學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09:00-12: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三、對象:

  1. 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
  2. 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
  3. 高雄市特教老師(優先錄取)。
  4. 其他縣市高國中(小)特教老師。
  5. 各縣市高國中(小)普通教育老師。

 

伍、活動內容

  1. 由本中心蔡明富主任邀請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單延愷臨床心理師,分享學習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概論,旨在提升資源教室輔導員對學習障礙學生之認識,地點:本校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共有74人報名參加、錄取74人、實到61人。
  2. 第一堂課台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醫學部單延愷臨床心理師講解學習障礙學生的認識與輔導概論,以一篇學障學生的文章閱讀紀錄作為開頭,引導至學習障礙的臨床表現特徵,其關鍵學業技能包括閱讀理解、寫字寫作、算術計算及數學推理能力。心理師提到學業技能表現為連續分布,因此不存在天然的切截點用於區分是否具有學習障礙,且學習障礙須排除智能、感官、神經系統障礙和一般外在因素。此外,學習障礙需在接受正規教育後才能診斷,鑑別診斷包括 (1)學業成就的正常變異;(2)智能障礙;(3)神經或感覺障礙症引起的學習困難;(4)認知類障礙;(5)注意力不足過動症;(6)精神疾病;(7)共病現象。
  3. 第二堂課單延愷心理師以學習障礙學生繪圖模仿紀錄介紹非語文學習障礙,其包含動作技巧、視覺空間組織及社會人際。動作協調發展障礙臨床表現特徵在活動上可能會表現出速度慢或不準確,導致日常生活的活動功能受損。接續介紹社交溝通障礙的臨床表現特徵,是具有語用學、或是語言和溝通的社交使用上的主要困難,早期在語用學方面的缺陷可能會導致社會關係和學習上的持久損害,在習得其他相關技能會有所影響。心理師認為教學是一門科學、藝術以及手藝,期待教學上能融入科技,並希望教師能發現學障學生在學業技能外的優勢能力,透過專業輔導介入避免後遺症的發生,雖然有些困難會伴隨學生一生,但他們的人生不會因此停擺。最後,心理師以回應提問作結,其中包括注意力缺陷過動症與學習障礙在臨床上的關聯,他認為在鑑定上仍需以具體症狀作判斷;面對心理評鑑與衡鑑的差異,需要多方蒐集資料;而在與家長溝通學習障礙上,他認為應以「困難」解釋,而非「障礙」,避免標籤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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