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11年5月18日臺教學(四)字第1112803016B號函辦理。
貳、目的
1. 提昇資源教室輔導人員相關能力,以輔導校內情緒行為障礙及自閉症學生。
2. 協助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快速掌握對情緒行為障礙及自閉症學生的輔導策略。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出席人員
一、時間:112年3月27日(星期一)11:00-13:3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三、出席人員: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教中心蔡明富主任、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資源教室林忻歡、黃葳庭、林寶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教中心楊子璇、許純蓓、莊筱珍、張雅涵助理。
伍、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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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林忻歡輔導員有參與社會技巧特教培力,且曾觀摩社會技巧課程進行,對於課程教材熟悉,但在實際進行的程序與細節較不清楚,因此計畫團隊依教學順序給予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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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會妥善跟室友表達感受"教材之"引發動機"的實際操作,提供可以帶領討論的方向,例如分享曾經跟室友良好與不好的互動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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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參與成員的特質,提供可建立之課程進行規則,例如發言前須舉手,並須等講師邀請發言再發言,每人發言限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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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該校學生常見的問題,將情境演練的主題從原先的3個情境:"就寢時室友聊天太吵"、"就寢時室友打電動太吵"、"讀書時室友播音樂太吵",移除"就寢時室友聊天太吵",並新增"室友將寢室環境弄得髒亂"。此外也因應參與學生均為自閉症,建議輔導員先安排好每個學生要演練的情境,並由能力較佳的學生先做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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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諮詢的內容調整教材及較法後,林忻歡輔導員進行教學演練,計畫團隊再給予建議,讓整體課程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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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演練結束後,計畫團隊與輔導進行檢討,建議輔導員在課程中宜建立課程規則為每位學生皆須輪流發言,且講師講授的比例可再減少,將主體回歸學生,多讓學生發表及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