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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花絮 》國教署X高師特教中心承辦高級中等學校特教研習班-「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一)
國教署X高師特教中心承辦高級中等學校特教研習班-「特殊教育行政與法規」(一)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7日召開之「研商開設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研習班會議」。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36473B號函辦理。

貳、目的

增進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之特教知能、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規劃及教學能力,以提升對身心障礙學生的瞭解並提高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1年3月12日(星期六)9:00-16: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三、對象:南區(臺南市、原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合格教師,共27人。

伍、活動內容

一、第一堂課由蔡明富主任說明本課程之規劃、進行方式、評量方式及其他行政相關規定(如出缺勤、防疫等),接續進行學員相見歡,學員介紹自身專業背景外,也提出對本次研習的期望、目前面臨的困境以及未來展望,並設立line班級群組以建立學習氛圍及宣達各項課務。

二、第二堂課由蔡明富主任邀請三信家商王冠中及蕭若瑤老師分享國、高中職特殊教育教學與行政經驗,由高職特教班、資源班的組織編制、生態體系、班級經營、課程與教學、個案管理與輔導、職業輔導、升學輔導,逐一說明。

三、第三堂課蔡明富主任帶領學員檢視「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也提供國教署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範本-高中個別化教育計畫參考格式,讓學員可檢視各校制訂的IEP內容是否完善,並說明IEP該如何撰寫以符合法規。

四、第四堂課蔡明富主任說明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第4款:「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因此針對情障學生所需的問題行為功能性評量與介入計畫,可分為四步驟1.確認問題;2.訪談他人;3.直接觀察;4.擬定計畫。同時,也提出BIP在IEP中的應用與設計,期能有助特殊教育教學實務與IEP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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