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11年2月14日臺教學(四)字第1112800584B號函補助大學校院特殊教育中心特殊教育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透過各校分享大專資源教室辦理校園社會技巧之實務經驗,共同研擬資源教室校園社會技巧手冊之編製架構。
二、透過各校分享大專資源教室辦理校園社會技巧之實務經驗,共同研擬資源教室校園社會技巧手冊之編製架構。
三、參與工作坊人員需撰寫資源教室辦理校園社會技巧活動報告,並完成「大專資源教室辦理校園社會技巧手冊」之編撰事宜。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1年8月10日(星期三)09:00-16:10。
二、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行政大樓6樓第三會議室。
三、對象:由主辦單位邀請有意願編製大專資源教室辦理校園社會技巧手冊之輔導老師或是對編製大專資源教室辦理校園社會技巧活動手冊有興趣之輔導老師,名額30人。
伍、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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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辦理「大專資源教室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工作坊(二)」,本工作坊邀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蔡明富主任,並邀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資源教室黃葳庭輔導員及林寶鈺輔導員擔任講師,研習目的乃透過各校分享大專資源教室辦理社會技巧之實務經驗,共同研擬資源教室校園社會技巧手冊之編製架構,並完成「大專資源教室校園社會技巧手冊」之編撰事宜。地點:本校行政大樓6樓第三會議室,共有30人報名參加、錄取30人、實到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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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堂課蔡明富主任檢視所有社會技巧教案並給予修改意見,再讓現場學員們針對蔡主任指出的問題再進行修改,特教中心輔導員們也在旁指導如何去修正,讓教案一次比一次更符合校園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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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堂課開始進行影片初拍攝,拍攝主題有課堂規範及情緒管理,並邀請高雄師範大學、文藻外語大學的學生擔任主要演員,現場學員們也有部分演出,拍攝過程中由高師大資源教室林寶鈺輔導員及黃葳庭輔導員在旁協助指導,並提醒以下事項:(1)語速不要過快;(2)在室內要注意光線,如果場景光線過暗時可使用打光燈;(3)台詞不要有過多的冗言贅字;(4)如有轉換鏡頭,要等鏡頭帶到自己時再開始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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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堂課由資源教室林寶鈺輔導員及黃葳庭輔導員給予學員們上午拍攝的回饋,例如:(1)可以多運用道具,讓情境更加真實;(2)影片不宜節外生枝,放入太多細節,避免模糊主題;(3)鼓勵學員們的賣力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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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堂課蔡明富主任針對現場學員給予回饋,尤其是影片的內容是否傳達出正確觀念、步驟是否清楚等重點,並再次修改腳本後接續進行拍攝。最後,所有學員觀看影片毛片,並檢視各主題正確版及錯誤版影片是否有達到要表現的內容與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