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111年2月14日臺教學(四)字第1112800584B號函辦理。
貳、目的
1. 增進輔導員及教師認識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制定之核心精神與內涵,提升其對CRPD之認識及相關身心障礙者自我表達之權利與公約精神。
2. 從特殊需求學生之申訴案例談正當法律程序之建立與人權教育,並提升輔導員及教師對校園法律的專業知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二、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1年7月18日(星期一)09:00-16:10。
二、地點:本次研習採用Google Meet系統進行。
三、對象:
1. 高雄鑑輔分區、屏東鑑輔分區及臺南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惟新進輔導人員(資源教室輔導老師到任未滿1年者,請於報名時備註說明)可優先錄取。
2. 若尚有名額,將依序錄取其他鑑輔分區之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輔導人員。
活動內容
1. 7月18日辦理「認知通譯知能研習—CRPD及身心障礙者表意權之精神內涵暨特殊需求學生申訴案例分享」,本中心蔡明富主任邀請輔英科技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楊瀚焜主任、輔英科技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涂毓甄社工師、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許純昌專任幹事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邱春瑜副教授擔任講師,旨在增進輔導員及教師認識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制定之核心精神與內涵,提升其對CRPD之認識及相關身心障礙者自我表達之權利與公約精神。並從特殊需求學生之申訴案例談正當法律程序之建立與人權教育,並提升輔導員及教師對校園法律的專業知能。本次研習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採視訊方式進行,共有64人報名參加、錄取64人、實到54人。
2. 第一堂課由輔英科技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中心楊瀚焜主任與涂毓甄社工師先與學員談為申訴案件是學生在校園對於學校之懲處、措施或議決,認為有違法或不當,損及自身權益時提出,而學校的申訴流程,則是應依行政程序、依法辦理。接下來分享該校的申訴行政程序,翰焜主任提到申訴其實是一種溝通管道,讓學生參與其中,針對自己的權利表達意見,從中得到救濟,在這樣的過程中化解學生與學校的衝突,彼此了解,是訴願先行的概念。申訴應留意要有清楚規範及程序,提供陳述答辯的機會,要有救濟機制。楊主任也提供相關案例,讓學員更了解,為什麼會發生申訴,可以怎麼處理申訴案件。並補充相關的法條,包含特教法、施行細則、大學法、輔導法、CRPD公約八大原則等等,主要在確保特殊教育學生在學校能不受歧視,受公平的得到對待。接著分享特教學生在校內較常協調的問題,像是提報鑑定、課業輔導、評量方式調整、成績評定等,而資源教室如何應對,像ISP會議、關懷系統、行政溝通支援與協調、特教宣導等都是應對方式。最後,分享該校相關案例,提醒學員需要注意的部分,不是學生提出就一定滿足,要依合理性,行政程序及相關紀錄一定要詳實紀載,也可以提醒學生需要檢附甚麼資料及證據。
3. 第二堂課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許純昌專任幹事主要分享輔導員遇到申訴案件的心情調適及應對進退,首先要了解自己的位置,掌握的資源,如何協助學生,可以做到什麼,在申訴過程中也能從中了解學校端是否有哪些地方待改進。接著談申訴有其積極面及帶來的改變,屬於學校及學生都有溝通答辯的機會,算是前端的預防,可以免於更大的訴願。接著提出幾個申訴的注意事項:學校各單位口徑一致,因此單位間彼此橫向溝通要完備;確認學生的陳述是否屬實,避免其與家長等對象,說法不一致;提醒第一線窗口承辦的人,注意自身情緒,切勿影響學生及家長情緒;留下相關紀錄,也將人事時地物寫清楚,最好有時間序,以利備查;切記依法行事,務必讓學生了解其權益及法規,以免後續爭議,變成程序瑕疵;而答辯也應該準備好相關資料,將事實釐清。最後,分享申訴的消極面及困境,像是遇到法規與資源的差距、行政協助與學術自主等情況,如何處理。也提醒學員申訴可能隨時發生,要有多元思考,並預想結果,如何處理,如何尋求的支持與協助。
4. 第三堂課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邱春瑜副教授先分享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是經過大家簽屬,各國依公約數,一同承認要遵守的規範,並監督改善改進的可能性,目前臺灣訂定CRPD施行法,並提出國家報告,由政府提供正式的資料,民間也會有影子報告(平行報告),來監督國家是否有達到CRPD所要求的法規。而24條是教育方面,特殊教育學生如何爭取自身權利,公平競爭的權力,臺灣也將迎來第二次國家報告。接著以一個自閉症學生的例子,引導學員了解公約的產生,其背後有許多故事,為避免憾事發生。現在共182國簽屬CRPD,但有些國家是有條件簽署,如美國。接著說明CRPD在臺灣的推進史,2014年施行,2017年初次國家報告,2022年8月將迎來第2次國家報告,但因疫情目前延期。臺灣聘請相關委員來台,從國際角度來看台灣的做法給建議。接著說明CRPD的一般性意見(Genneral comments),其協助大家理解公約條文內容的指導原則。最後也說明CRPD的重要觀念;身心障礙、合理調整、無障礙/可及性、通用設計等相關概念,並以相關影片、新聞等例子解說,。、健全主義及歧視,分別說明。
5. 第四堂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邱春瑜副教授先與大家分享Stella Young的影片《我不是你們的勵志影片,謝謝》,以此影片來解說健全主義之概念,將障礙者的故事當勵志故事,給予不合時宜的鼓勵與同情,或將障礙者當施捨對象。接著談歧視,包含直接歧視、間接歧視、不提供合理調整、騷擾及關聯性歧視,可能因被標籤化、刻板印象、偏見、污名化等,也要注意微歧視的存在,其發生往往是很快速、高頻率、規模小、讓人因時間倉促而不知道怎麼回應或無法回應。也分享提供智能障礙朋友的易讀版刊物,分享衛福部CRPD易讀專區、高雄市政府的易讀文宣、民間團體的易讀文宣。期間也與學員互動,確定學員吸收課程內容的情況。也分享全方位學習原則,在大專進行教學合理調整仍有進步空間,教師可以考量學生的學習模式及需求,來調整教學設計及教材編寫的學生;支持學生計畫學習,熟練使用學習策略;提供學生學習動機,如提供選擇、合理又具挑戰的作業等。最後,談輔導員可以怎麼做,像是提供合理調整給學生,從定義行為問題,分析學生功能,不為還是不能,了解學生行為的原因;與相關障礙社群/家長社群/非障礙社群合作,運用創意解決問題,像是藝卡共融;改變自己的觀點,讓學生找到替代策略去達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