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規與性別平等法規、經費申請與核銷及通報網操作說明
一、研習日期:108年5月7日
二、研習時間:09:00-16:10
三、研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 行政大樓六樓第三會議室
四、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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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研習由本中心蔡明富主任邀請橋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楊富強法官,從特教學生之申訴談正當法律程序之建立與人權教育,首先先釐清人權的概念,也說明大學校園學生人權的現況,並指出不合時宜的校規應儘速修正。同時,也針對特教生法律問題提出實務案例及法律見解,對學生之權利救濟,特教學生申評會之相關服務、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等相關法律條文解說,具體清楚,對特教實務工作有實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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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邀請樹德科技大學資源教室劉羿佳輔導員,分享資源教室經費申請與核銷實務經驗,對於經費申請的前置作業、執行時的重點以及結案時成果報告的撰寫,均有詳盡的解說及提醒,對於提升資源教室老師的工作效能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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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商請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張書瑜老師前來授課,由大專通報系統、特教相關業務、大專轉銜系統、個別化支持服務這四個面向,解說「特殊教育通報網」的實務操作及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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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人員均能感受到講師準備研習資料的細心及用心,收穫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