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日期:113年12月31日至114年1月14日止。
二、收件期間內完成手續者則註冊繳費單之金額為減免後金額。
三、應繳文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由衛生福利部系統查驗、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學習障礙學生,請檢附鑑輔會證明文件。
四、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應含學生本人、父母;已婚之學生,加計其配偶,並詳列記事。
其他重要減免須知請至:
https://news.nknu.edu.tw/nknu_News/lastNews.aspx?catid=SCHOOLADMIN&unid=556D3C21726289BF1A31ADB3FC94A0D46F4EFDE7&place=nk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