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開放全臺大專院校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在校生(含升三年級及應屆畢業生)及研究所在學生申請實習,為實習者提供至藝文場館參與實務工作之機會,也潛在培養未來有志於投入藝文場館經營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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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實習期間:本次開放113年2月至113年6月底,共計5個月
2.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月24日截止
3. 實習薪制:每月支領基本工資
4. 實習時間:依實習單位上班時間安排分為正常班及排班,正常班別為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每天9:00至18:00,如為排班部門則須配合排班
5. 每人以申請一個單位為原則
6. 申請辦法:請至下列網址或掃描QR Code填寫申請表並上傳實習人員申請表(計畫簡章附件一)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審核申請資料後,將通知合適者與申請實習部門主管進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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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統一安排於112年12月21日。錄取公告日預計為113年1月5日。預計報到日為1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