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開始受理申請,即日起至10月4日前,請將相關申請資料繳回資源教室,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申請資格請詳見網頁說明。如有疑問,請洽資源教室。
★舊制學生【110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即大二(含)以上學生)
適用法規:107年7月10日「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新制學生【111學年度入學學生】
適用法規:
111年6月2日「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金申請作業要點(詳見附件)
★檢附資料【缺一不可,請注意!!】
1.申請表:請在「申請人」一欄上簽名,並請系所簽名。
2.在校生請交在學證明 / 畢業生請交畢業證書影本。
3.鑑輔會鑑定證明書影本。
4.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 或 歷年成績單。(成績單上需有班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