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103年9月23日臺教學(四)字第1030139063號函大專校院鑑定及就學輔導小組工作實施計畫。
(二)教育部106年8月7日臺教學(四)字第1060113020號函106學年度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時程表。
(三)教育部委託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07年度高雄鑑輔分區推動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計畫。
二、目的
增進分區大專校院身心障礙鑑定工作業務承辦人員了解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辦理方式與強化鑑定知能,俾利協助與推展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事宜。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承辦單位: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四、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07年2月6日(星期二)上午09時至下午16時10分。
(二)地點: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6樓第三會議室(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三)對象:高雄市大專校院資源教室輔導人員1-2名(優先錄取),合計50人。每校應至少指派1人出席,指派人員應以辦理106學年度第2梯次大專身心障礙學生提報鑑定作業者作為考量。
五、報名方式
(一)請於107年1月31日(星期三)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以利會前確認參加人數(http://www.set.edu.tw/→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請依各所屬分區報名)。
(二)本次說明會需配合高雄鑑輔分區106學年度第2梯次提報鑑定初審作業,原則上不開放跨區參加,如有需求,請逕洽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聯絡電話:07-7172930#1631。
六、注意事項
(一)本說明會為教育部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作業之委辦工作,輔導區各校應至少指派1人出席,並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差旅費由原單位依規定支給。
(二)研習當天請準時報到,超過報名截止時間30分鐘以上,不予入場。
(三)本研習須簽到、退;全程參加者,將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於研習結束15日後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檢閱時數。
(四)為響應環保,請研習老師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
(五)週一至週五本校不開放校內停車,請將車輛停至文化中心停車場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與會。
(六)週末高師大校內停車收費標準一整天一百二十元,中午十二點後收費六十元。
(七)考量未來不可控之因素(如:講師身體不適、地震、颱風&暴雨等)而導致研習需臨時取消,故煩請學員們於活動前一天收取E-mail(您留於通報網之電子信箱) 或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本場研習之「原報名介面」之閱緊急公告區,了解是否有因突發事件而需臨時取消之研習訊息。
七、課程時間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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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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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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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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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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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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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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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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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綜合評估報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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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宜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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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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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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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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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綜合評估報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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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宜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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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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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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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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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障礙學生提報鑑定資料檢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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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富 主任
劉家伶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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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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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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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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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特殊教育學生提報鑑定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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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富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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