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30之1條及第43條規定。
二、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聯繫及運作辦法。
三、高等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第5條及第7條規定。
貳、目的
一、提供大專校院資源教室新進輔導人員對年度工作重點及各項政策法規之認識。
二、增進大專校院資源教室新進輔導人員之輔導知能,順利推動輔導身心障礙學生相關工作。
三、協助各大專校院落實特殊教育法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政策,依據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需求提供適切之支持服務與適性調整。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肆、參加對象(預估150人)
一、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預估10人)。
二、研習主持人、講師、引言人、評論人(預估32人)。
三、以全國大專校院新進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及身心障礙學生職涯輔導人員優先(預估85人,以含跨校年資任職前開工作1年內者為優先,並視報名狀況放寬錄取標準)。
四、各大學校院特殊教育中心(預估13人)。
五、承辦單位工作人員(預估10人)。
伍、會議時間
112年7月20日(星期四)至112年7月21日(星期五)共計兩天一夜。
陸、會議地點
高雄市蓮潭國際會館-GF國際二廳(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柒、報名
一、全國大專校院新進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務必派員參加(以含跨校年資任職前開工作1年內者為優先,並視報名狀況放寬錄取標準)。
二、全國大專校院新進資源教室職涯輔導轉銜人力務必派員參加。
三、請於112年6月18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完成報名手續,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4。
四、為規劃住宿及交通接駁事宜,請務必於112年6月18日前填寫「食宿交通調查表」,網址:https://forms.gle/99qj5Umip4rThf116。
捌、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提供住宿及膳食,請所屬機關(學校)准允與會人員公(差)假。
二、本研習將核發研習時數,7月20日(星期四)核發6小時,7月21日(星期五)核發6小時,共計12小時,請準時簽到退,依實際出席情況,核發研習時數。
玖、聯絡方式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電話:07-7172930 #1631莊筱珍助理、#1634許純蓓助理
Email:k@mail.nknu.edu.tw